陈如波,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EMBA, 陈如波律师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1998年从事法律工作,陈律师擅以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结合独特的创造性法律服务思维解决重大、疑难、复杂项目案件,处理过各类诉讼及非诉讼项目达千余件,其中不乏多起在行业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法律服务项目累积涉及金额超过千亿元,先后担任百余家公司法律顾问,其在公司上市、资产重组、融资并购、股权转让、房地产、建设工程、法律顾问、经济合同纠纷处理等领域业绩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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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本结束了,但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历史进程永远不会结束”,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是执政党永远坚持群众路线的郑重宣示,是对人民殷殷期待的郑重回应,亦是新时期作风建设再出发的根本指引。
回首来时路,有振奋,也有感慨与警示;站在新起点,有期待,更觉任重而道远。中国共产党人能不能打仗,新中国的成立已经说明;中国共产党人能不能搞建设搞发展,改革开放的推进也已经说明;而能不能在日益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下坚持住党的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仍需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继续用行动作答。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的作风建设不是形象工程而是人心工程,不是表面文章而是基础建设。形势发展容不得我们在作风建设上有丝毫懈怠。当前,世情、国情、党情不断变化,对执政党提出高要求、新课题。“我们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不管党、不抓党就有可能出问题甚至出大问题,结果不只是党的事业不能成功,还有亡党亡国的危险”。盛世危言,凸显强烈忧患意识和责任担当。以锲而不舍的决心和毅力,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牢牢把握党的命运、民族命运和人民命运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