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俗话说得好,“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是借钱容易而还钱难,欠钱的人都是大爷。可能很多人并不知道,当“大爷”借钱不还,被债权人起诉后拒不执行时,法院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判刑坐牢。
事件:借钱不还被债务人起诉,拒不执行要坐牢
2014年的10月,申请人侯某与被执行人曹某及高某这对夫妇因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曹某夫妇为了做生意在好友侯某处借了60万元,在判决生效之后,曹某夫妇仍置若罔闻,侯某索债无奈,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要求曹某夫妇如实报道财产状况,偿还侯某连本带息80万元。经过调查发现曹某夫妇名下只有一处90平的房产。在执行的时候首先查封了此处住房,在查询这对夫妇其他的财产的时候,获悉二人会领取23万元的动迁补偿款,于是直接调取了夫妇取款的凭证。
最终将这对老赖夫妇抓获,有较好的认罪态度,于是曹某夫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
可能在很多人会有疑问,怎么借钱不还还得坐牢,有那么严重吗?
法律规定,一般民间借贷不会坐牢,借钱不还只要没有违反刑法,是不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那什么情况下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呢?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因此,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罪,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判刑前提是债务人借钱不还,首先债权人要到法院去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后,如果当事人拒还钱,债权人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在执行期间,债权人需要提供被执行人有财产而不还钱的证据。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苏玉鸿律师表示,拒不执行要坐牢反映法院民事判决后,执行困难的问题。在刑法未修订以前,法院对于借钱不还拒不执行者强制措施是行政拘留;刑法修订以后,借钱不还拒不执行者被判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个罪名的出现,一方面说明社会大众对判决公信力理解不到位,另一方面法院要告诉社会公众一个信息,任何公民都要遵从法院既判力、判决的效力。
关键字:借钱不还会坐牢? 快看欠你钱的人是否符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