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如波,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EMBA, 陈如波律师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1998年从事法律工作,陈律师擅以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结合独特的创造性法律服务思维解决重大、疑难、复杂项目案件,处理过各类诉讼及非诉讼项目达千余件,其中不乏多起在行业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法律服务项目累积涉及金额超过千亿元,先后担任百余家公司法律顾问,其在公司上市、资产重组、融资并购、股权转让、房地产、建设工程、法律顾问、经济合同纠纷处理等领域业绩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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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关于宣布有关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的通知 沪工商法〔2010〕379号 各分局,市局各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及实际工作需要,在征得有关联合发文机关同意后,经2010年11月24日市工商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宣布以下2件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请遵照执行。 1.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加强出国留学人员投资企业规范管理的通知(沪工商外〔2003〕65号); 2.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商品展销会事后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工商市〔2004〕244号)。 特此通知。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