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如波,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EMBA, 陈如波律师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1998年从事法律工作,陈律师擅以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结合独特的创造性法律服务思维解决重大、疑难、复杂项目案件,处理过各类诉讼及非诉讼项目达千余件,其中不乏多起在行业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法律服务项目累积涉及金额超过千亿元,先后担任百余家公司法律顾问,其在公司上市、资产重组、融资并购、股权转让、房地产、建设工程、法律顾问、经济合同纠纷处理等领域业绩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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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关于调整万人就业项目等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收入标准的通知 沪人社就发〔2012〕2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进一步保障本市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本市万人就业项目等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收入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当提高本市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月收入标准,对实行全日制的公共服务类万人就业项目从业人员,在现有收入标准1370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00元,为1570元;对实行全日制的社会协管类万人就业项目从业人员,在现有收入标准1400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70元,为1570元;千、百人就业项目和社区“四保”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收入标准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作相应调整。 二、本次万人就业项目和社区“四保”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收入标准提高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50%,其余部分由区县和有关部门按照原渠道解决。 三、本次万人就业项目等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收入标准的调整,从2012年4月1日起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同步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