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如波,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EMBA, 陈如波律师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1998年从事法律工作,陈律师擅以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结合独特的创造性法律服务思维解决重大、疑难、复杂项目案件,处理过各类诉讼及非诉讼项目达千余件,其中不乏多起在行业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法律服务项目累积涉及金额超过千亿元,先后担任百余家公司法律顾问,其在公司上市、资产重组、融资并购、股权转让、房地产、建设工程、法律顾问、经济合同纠纷处理等领域业绩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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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 第114条 、第115条 第1款(《修正案(三)》 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投毒罪罪名) 第1、2条 ) 第115条 第2款(《修正案(三)》第1、2条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过失投毒罪罪名) 第120条 之一(《修正案(三)》第4条 ) 资助恐怖活动罪 第125条 第2款(《修正案(三)》第5条 )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取消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罪名) 第127条 第1款、第2款(《修正案(三)》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第6条 第2款) 第127条 第2款(《修正案(三)》第6条 第2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条第2款) 第162条 之一(《修正案》第1条 )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款) 报告罪 第168条 (《修正案》第2条 )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 第174条 第2款(《修正案》第3条 )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第181条 第1款(《修正案》第5条 第1款)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第181条 第2款(《修正案》第5条 第2款)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第182条 (《修正案》第6条 ) 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决定》第1条 骗购外汇罪 第229条 第1款、第2款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取消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罪名)第3款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取消中介组织我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罪名) 第236条 强奸罪(取消奸淫幼女罪罪名) 第291条 之一(《修正案(三)》第8条 )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第342条 (《修正案(二)》)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取消非法占有耕地罪罪名) 第397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取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罪罪名) 第399条 第1款 徇私枉法罪(取消枉法追诉、裁判罪)第2款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取消枉法裁判罪) 第406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取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
为正确理解、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
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以下分别简称为《决定》、《修正案》及《修正案(二)》、《修正案(三)》),统一认定罪名,现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作如下补充、修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原有关罪名问题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刑法条文 罪名
公司、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取消徇私舞弊造成
破产、亏损罪罪名)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